
为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,加强低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与就业支持的联动,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体自立自强,根据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助自立的实施意见》(沪民规〔2025〕12号)等文件精神,普陀区民政局、人社局、财政局联合印发《普陀区关于促进低保等低收入困难群体自立自强的实施办法》。该办法面向低保、低保边缘家庭及低收入帮扶家庭,聚焦就业创业帮扶、岗位吸纳帮扶、服务项目帮扶三重维度,推出14条具体措施,通过民政兜底帮扶与就业支持有效衔接,切实助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、稳定融入社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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